贵阳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市级
贵阳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机构名称 贵阳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机构负责人 张雪蓉
网站地址 http://dsjj.guiyang.gov.cn/
电子邮箱 dsjjbgs@guiyang.gov.cn
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市级行政中心政府办公大楼A区6楼
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大数据、信息化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统筹数据资源建设、管理。统筹政务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大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

3.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政务信息化、电子政务建设,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数据共享开放,促进大数据与政务服务融合应用,统筹推进“数智贵阳”建设。

4.负责研究拟订全市大数据、信息化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开展大数据发展应用政策研究,提出推广应用、优化产业布局、产业结构的政策建议。

5.负责统筹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大数据融合应用。指导协调推进大数据与“四个融合发展”(与实体经济、社会治理、民生服务、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协调通信业发展;促进通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承担统筹推进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核心区建设工作;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工作。

6.负责数据中心规划建设与集约利用。统筹协调电子政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负责全市统一的大数据平台“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建设管理。联系在筑电信运营企业有关工作。

7.负责全市大数据相关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发展。承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统计工作。推动大数据、信息化等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和应用。统筹协调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大数据创新平台建设,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大数据产学研用结合。

8.负责提出大数据、信息化领域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和省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提出大数据、信息化投资项目审批、备案和核准的建议;拟订市级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报市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统筹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

9.承担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大数据、信息化领域相关企业参与重大交流合作活动,组织和指导相关企业开展区域化合作,指导大数据、信息化领域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工作。

10.负责大数据、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大数据、信息化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全市大数据、信息化人才教育有关工作。

11.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3.职能转变。

(1)促进简政放权。按照“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的要求,统筹推进市级政务部门信息系统规划建设,建设好应用好“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推动市级部门信息系统整合和数据共享开放,促进政务业务流程优化和简政放权。

(2)提升监管效能。围绕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核心区建设,在产业发展、应用创新、市级政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对规划编制、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绩效评估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管,并强化结果运用。

(3)提升服务水平。依托市级政务信息系统平台建设,深化政府数据“聚通用”,提高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服务能力,推动大数据提升政府管理能力、政府决策能力、民生服务水平。

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6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运转协调;承担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信访、应急及会务工作;负责重大事项督办督查和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及财务管理工作;监督管理财政性专项资金使用及相关项目建设。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2.政策规划处。组织起草地方性大数据、信息化相关法规和规章草案;研究拟订大数据相关标准规范体系;研究拟订大数据、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市大数据、信息化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拟订市级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协调组织实施;统筹推动大数据、信息化重大项目建设;指导大数据创业创新、试点示范平台建设;参与重大投资项目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承担军民融合有关工作。

3.对外交流合作处。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协调、管理和监督,协调通信业发展;联系在筑电信运营企业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数据资源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大数据对外合作与交流,推动相关部门、社会机构、企业开展大数据合作;承担大数据、信息化领域的推介等活动;指导相关企业开展区域化合作经营;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等社会组织工作;承担新闻宣传工作。

4.应用推广处。承担统筹大数据与社会治理、民生服务融合应用;推进大数据与政务融合应用,促进管理、服务流程优化和简政放权;编制和组织实施市级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并开展绩效管理;指导政务大数据、信息化重大项目建设方案编制;承担市级政务大数据、信息化建设方案审核;承担统筹数据资源建设和管理有关工作;统筹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及数据共享开放。

5.产业融合处。拟订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推动大数据与实体经济、乡村振兴的深度融合,促进行业、企业大数据应用工作;承担全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工作;承担软件和信息服务行业管理、统计工作;推动大数据、信息化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和应用;承担大数据重点产业项目布局,引导产业聚集发展、企业培育、品牌打造;承担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备案和核准大数据、信息化等投资项目工作;统筹数据中心规划建设与集约利用,推动第三方数据中心服务。

6.人事人才处(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等工作;承办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审查工作;承担大数据、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离退休有关工作;承担扶贫开发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

工作电话 0851-87987124
传真 0851-87989932
工作时间 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受理投诉部门 办公室
受理投诉电话 0851-87987034

相关导航